和王介甫明妃曲二首 / 明妃曲和王介甫作
胡人以鞍马为家,射猎为俗。
泉甘草美无常处,鸟惊兽骇争驰逐。
谁将汉女嫁胡儿,风沙无情貌如玉。
身行不遇中国人,马上自作思归曲。
推手为琵却手琶,胡人共听亦咨嗟。
玉颜流落死天涯,琵琶却传来汉家。
汉宫争按新声谱,遗恨已深声更苦。
纤纤女手生洞房,学得琵琶不下堂。
不识黄云出塞路,岂知此声能断肠!
汉宫有佳人,天子初未识,
一朝随汉使,远嫁单于国。
绝色天下无,一失难再得,
虽能杀画工,于事竟何益?
耳目所及尚如此,万里安能制夷狄!
汉计诚已拙,女色难自夸。
明妃去时泪,洒向枝上花。
狂风日暮起,飘泊落谁家。
红颜胜人多薄命,莫怨东风当自嗟。
译文及注释
译文
北方少数民族以鞍马为家,以打猎为生。
泉水甘甜,野草丰美没有固定的地点,鸟儿受惊,野兽互相追逐。
是谁将汉人女子嫁给胡人,风沙是无情的,而女子容貌如此美丽。
出门都很难看到中原人,只能在马背上暗自思念故乡。
在琵琶声中,胡人也会感到叹息。
如此美丽的女子流落异地,死在他乡,而琵琶曲却传到了汉宫里。
汉宫里争着弹昭君所弹的琵琶曲,心中的怨恨却不知道从何说起。
细小的手生在闺房之中,只能学弹琵琶,不会走出闺房。
不知道沙漠中的云是这么飘出边塞的,哪里知道这琵琶声是多么的令人断肠!
汉宫里有一位美貌佳丽,最初天子并不认识。
突然间要随着汉使离去,嫁给匈奴国君,要去遥远的边地。
姣美的容颜天下无比,一旦失去,要再得到可不容易。
虽然天子发怒可以把画工杀死,对于事情又有什么补益?
眼前的美丑尚且不能分辨,怎么能制服万里之外的夷狄!
汉代的“和亲”实在是笨拙之计,女子不要再用容貌炫耀自己。
明妃离去时伤心落泪,伤心的泪水哟,洒向花枝。
日暮黄昏狂风吹起,风起花落啊,飘向哪里?
漂亮的女孩大多有不幸的命运,不必怨天尤人,原应自己叹息!
注释
王介甫:王安石,字介甫。这组诗是为唱和王安石《明妃曲二首》而作。
明妃:即王嫱,字昭君。晋时因避司马昭讳,改称明君。
胡人:古代对北方少数民族的称呼。
中国:指中原地区。
咨嗟(zī jiē):叹息。
新声谱:新曲谱,指昭君所弹的琵琶曲。
纤纤(xiān):细小貌。
洞房:犹深闺。
黄云:沙漠上空的云,因黄沙弥漫,连云色也变黄了。
单于国:指匈奴。单于,匈奴的首领。
画工:传说汉元帝后宫既多,不得常见,乃使画工图形,案图召幸之。诸宫人皆赂画工,独王嫱不肯,遂不得见。后匈奴入朝,求美人为阏氏,上案图以昭君行。及去召见,貌为后宫第一。帝悔之,而名籍已定。乃穷案其事,画工毛延寿等皆同日弃市。见晋葛洪《西京杂记》。
夷狄(yí dí):古称东方部族为夷,北方部族为狄。这里泛指华夏以外的各民族。
参考资料:
1、 赵山林,潘裕民编著.桃李春风一杯酒 宋诗经典解读:上海百家出版社,2009.10:48 2、 陶文鹏主编.历史爱国诗歌选译: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1995年02月:269-270赏析
这组诗第一首头四句,破空而来,用类似散文的诗语,写胡人游猎生活,晴示胡、汉之异。接着以“谁将汉女嫁胡儿”,接到明妃身上。写明妃以“汉女嫁胡儿”,以“如玉”之颜面,冒“无情”之“风沙”,而且“身行”之处,连“中国(指中原)人”也看不到,明示明妃“流落”之苦。接下用“推手为琵却手琶”,紧承“马上自作思归曲”。“推手”“却手”,犹言一推一放。“琵琶”本是象声词,如同现代说的“噼啪”,以乐器之声为乐器之名。一推一放,噼噼啪啪,刻画明妃满腔哀思,信手成曲。但琵琶哀音,却十分感人,连胡人听了“亦咨磋”不已。这种写法与王安石“沙上行人却回首”相同。以上三层,由胡、汉习俗之异,写到明妃流落之苦,再写到明妃思归作曲,谱入琵琶,层次井然,而重点在于这一琵琶“新声谱”。因为作者正是要就此抒发慨叹的。
“玉颜”句承上;“琵琶”句启下。脉络十分清晰,而笔势极为矫建。作者所要讲的就是琵琶“传入汉家”以后的反应。明妃的“思乡曲”,本应引起“汉家”的悲悯、同情与愤慨;然而“汉宫”中却将其视为“新声谱”来“争按”,以别人的苦楚,供自己享乐。“遗恨”、“苦声”并没有激起应有的反响。
“上有好者,下必有甚焉”,汉宫中“纤纤女手”“学得琵琶不下堂”,正是因为统治者喜好这种“新声”的缘故;而喜好这种“新声”,正是因为他们“生于深宫之中”,根本不知道边塞之苦。这里讲的就不止“纤纤女手”了。自石晋割弃燕云十六州,北边广大地区在北宋一直没有恢复,有许许多多“流落死天涯”的百姓。仁宗时,辽国、西夏交替侵扰,而宋朝君臣却仍粉饰大平,宴安如故。“不识黄云出塞路,岂知此声能断肠?”这正是作者对居安忘危、不事振作的宋朝君臣的揭露与谴责。以前写明妃的人,或写明妃个人遭遇,或借以抒发“士不遇”的感慨,欧阳修却从夷夏之辨讲起,从国家大事着眼,这是他高于前人之处。而且,议论国事,却只就琵琶“新声”而言,能从小中见大,因而较《和王介甫明妃曲》后篇的“在诗中发议论”,艺术性更强。
第二首诗中“汉宫”四句化用西汉李延年诗歌之意,略叙明妃事实,笔力简劲。“绝色”两句,紧承前四句,妙在完全用“重色”的君王的口吻说话;“虽能”两句转向责备汉元帝,就事论事,语挟风霜。但这只是为下边两句作铺垫。
“耳目”两句,为全篇警策,宋人说它“切中膏肓”(《诗林广记》引钱晋斋语),得以广泛传诵。诗人说,眼前的美丑尚不能辨,万里之外的“夷狄”情况何以判断?又何以能制定制服“夷狄”之策呢?这是极深刻的历史见解,而又以诗语出之,千古罕见。事实却不是“制夷狄”而是为“夷狄”所“制”。因而自然引出“汉计诚已拙”这一判语。
“汉计诚已拙”语简意深,是全诗主旨所在。汉代的“和亲”与宋代的“岁币”,同是乞求和平,为计之拙,正复相同。诗中表面上是说汉朝,实际上是说宋朝。妙在一经点出,便立即转入“女色难自夸”,以接回明妃身上,否则就成了《和亲论》而不是《明妃曲》。
“明妃去时泪”四句,用泪洒花枝,风起花落,渲染悲剧气氛,形象生动,但主要用以引起“红颜”两句。这两句要明妃“自嗟”“薄命”,怨而不怒。欧阳修对王安石诗中讲的“人生失意无南北”、“汉恩自浅胡自深”等语,也像王回等人一样,有所误解,故下此两句,以使之符合于“温柔敦厚”的“诗教”。欧阳修、王安石的思想境界之差别,亦于此可见。但解释时也不能太坐实,像钱晋斋说是“末言非元帝之不知幸于明妃,乃明妃之命薄而不见幸于元帝”,则与篇首“天子初未识”,“耳目所及尚如此”相矛盾,有失于诗人“微而婉”之旨。
前一首写“汉宫”不知边塞苦,后一首写和亲政策之“计拙”,借汉言宋,有强烈的现实意义。其间叙事、抒情、议论杂出,转折跌宕,而自然流畅,形象鲜明,虽以文为诗而不失诗味。叶梦得说欧阳修“矫昆体,以气格为主”(《石林诗话》),这首诗正是以气格擅美的。
参考资料:
1、 吴孟复 等 .宋诗鉴赏辞典 .上海 :上海辞书出版社 ,1987 :131-134 .创作背景
自汉代以来, 王昭君的故事一直是诗人们乐于吟诵的题材,但在主题上大多不出“悲怨”二字。嘉祐四年(1059)王安石(字介甫)作《明妃曲二首》,议论新警,一时和者甚众。欧阳修也作两首以和。
作者简介
欧阳修
欧阳修(1007-1072),字永叔,号醉翁,晚号“六一居士”。汉族,吉州永丰(今江西省永丰县)人,因吉州原属庐陵郡,以“庐陵欧阳修”自居。谥号文忠,世称欧阳文忠公。北宋政治家、文学家、史学家,与韩愈、柳宗元、王安石、苏洵、苏轼、苏辙、曾巩合称“唐宋八大家”。后人又将其与韩愈、柳宗元和苏轼合称“千古文章四大家”。
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
北宋景德四年六月二十一日(1007年8月1日)寅时,欧阳修出生于绵州(今四川绵阳),当时他父亲任绵州军事推官,已经56岁了。3年后(大中祥符三年,1010年),父亲去世。欧阳修是家里的独子,与母亲郑氏相依为命,孤儿寡母只得到湖北随州去投奔欧阳修的叔叔。叔叔家不是很富裕,好在母亲郑氏是受过教育的大家闺秀,用荻秆在沙地上教欧阳修读书写字。欧阳修的叔叔也不时关怀,总算没有让童年的欧阳修失去基本的教育。
欧阳修自幼喜爱读书,常从城南李家借书抄读,他天资聪颖,又刻苦勤奋,往往书不待抄完,已能成诵;少年习作诗赋文章,文笔老练,有如成人,其叔由此看到了家族振兴的希望,曾对欧阳修的母亲说:“嫂子不必担忧家贫子幼,你的孩子有奇才!不仅可以创业光宗耀祖,他日必然闻名天下。”十岁时,欧阳修从李家得唐《昌黎先生文集》六卷,甚爱其文,手不释卷,这为日后北宋诗文革新运动播下了种子。
科举之路
欧阳修的科举之路可谓坎坷。天圣元年(1023年)和天圣四年(1026年)两次参加科举都意外落榜。
天圣七年(1029年)春天,由胥偃保举,欧阳修就试开封府最高学府国子监。同年秋天,欧阳修参加了国子监的解试。欧阳修在国子学的广文馆试、国学解试中均获第一名,成为监元和解元,又在第二年的礼部省试中再获第一,成为省元,也算是“连中三元”。欧阳修觉得,在即将到来的殿试中,自己肯定也能夺得状元,于是特意做了一身新衣服,准备到时候穿。欧阳修在广文馆有个同学,叫王拱辰,才19岁,也获得了殿试资格。一天晚上,王拱辰调皮地穿上欧阳修的新衣服,得意地说:“我穿状元袍子啦!”没想到,殿试那天,真的是王拱辰中了状元。 天圣八年(1030年),由宋仁宗赵祯主持的殿试在崇政殿举行。殿试放榜后,欧阳修被仁宗皇帝唱十四名,位列二甲进士及第。据欧阳修同乡时任主考官晏殊后来对人说,欧阳修未能夺魁,主要是锋芒过于显露,众考官欲挫其锐气,促其成才。
步入官场
虽然没中状元,欧阳修也获得了不错的名次,被授任将仕郎,试秘书省校书郎,充任西京(洛阳)留守推官。金榜题名的同时,他也迎来了洞房花烛。宋代有“榜下择婿”的风俗,朝中高官都喜欢在新科进士中挑选乘龙快婿。欧阳修刚一中进士,就被恩师胥偃定为自己的女婿。
天圣九年(1031年)三月,欧阳修抵达洛阳,与梅尧臣、尹洙结为至交,互相切磋诗文。同年,在东武县迎娶新娘胥氏。当时他的上司为吴越忠懿王钱俶之子、西京留守钱惟演。
钱惟演对欧阳修这样的青年才俊非常好,简直是把他们“贡”起来。不但很少让欧阳修等年轻文人承担琐碎的行政事务,还公然支持他吃喝玩乐。有一次,欧阳修和年轻的同僚到嵩山游玩,傍晚下起了雪。忽然,钱惟演的使者赶到了,带来优秀的厨子和歌妓,并传钱惟演的话说:“府里没什么事,你们不用急着回来,好好地在嵩山赏雪吧。”
当然,这些青年才俊们,在吃喝玩乐之余,也会吟诗作赋。当时文坛上流行骈文,文风华丽,但是免不了说大话、套话,欧阳修他们就是用这样的文章去参加科举考试的。终于可以毫无压力地创作了,他们当然不满足于那样死板的文风,而是凭借自己丰富的学识,以效法先秦两汉的古人为手段,力图打破当时陈腐的文风,推行“古文”。在钱惟演的支持下,欧阳修等人有了充分的时间去琢磨古文创作,后来古文的创作在宋代繁盛一时,留下了无数千古名篇。钱惟演“富养”这几个小文人,真可谓是功在千秋。
后来,钱惟演政治失意,被迫离开了洛阳。欧阳修等人为钱惟演送行,双方都流下了惜别的泪水。
钱惟演的继任者王曙是位年逾古稀的“老干部”,管束属下向来十分严格。到任后,他看到钱惟演留下的这些年轻人整天游山玩水,十分不满。有一天,王曙把欧阳修等人集中起来,严厉地教导他们说:“你们看寇莱公(寇准)这样的人,尚且因为耽于享乐而被贬官,何况你们这些人在才能上比不了寇莱公,怎么还敢这样呢?”大家都被训得不敢做声。只有欧阳修年轻气盛,反应敏捷,回嘴说:“寇莱公后来之所以倒霉,不是因为耽于享乐,而是因为一把年纪了还不知道退隐。”一下把王老爷子噎得说不出话来。
在洛阳的奢华生活,不仅奠定了欧阳修一生的文学基础,更成为了欧阳修生命中最美好的回忆。后来他被贬官的时候,还深情地写道:“曾是洛阳花下客,野芳虽晚不须嗟。(虽然我现在被贬到穷乡僻壤,在春天都看不见花,但我曾经在洛阳享受过那样绚烂的青春,这一生还有什么不能承受呢?)”
景祐元年(1034年),召试学士院,授任宣德郎,28岁的欧阳修回京做了馆阁校勘,参与编修《崇文总目》。他在京中继续把“座上客常满,樽中酒不空”当成座右铭。不过,此时的欧阳修,毕竟不再是那个享受青春的少年,他开始担负起社会责任。
仕途崎岖
当时,北宋王朝积贫积弱的弊病开始显现,贫富差距拉大,社会矛盾日益突出。景祐三年,与欧阳修交往颇深的范仲淹着手呼吁改革,他把社会问题归咎为腐败,而欧阳修看得更深刻,认为冗官冗员才是根本问题。最终,范仲淹的改革冒犯了既得利益者,受到了打击,被贬饶州。欧阳修作为范仲淹一派也受牵连,被贬为夷陵(今湖北宜昌)县令。
欧阳修高中进士时所娶的胥氏夫人,新婚不久便去世了。被贬后不久,欧阳修娶了已故宰相薛奎的二女儿。值得一提的是,薛奎的大女婿不是别人,就是跟欧阳修一起参加殿试而获得了状元的王拱辰。后来,王拱辰的夫人去世了,他又娶了薛奎的三女儿,继续做薛家的女婿、欧阳修的连襟。欧阳修写诗调侃他说:“旧女婿为新女婿,大姨夫作小姨夫。”
康定元年(1040年),欧阳修被召回京,复任馆阁校勘,编修崇文总目,后知谏院。庆历三年(1043年),任右正言、知制诰。范仲淹、韩琦、富弼等人推行“庆历新政”,欧阳修参与革新,成为革新派干将,提出改革吏治、军事、贡举法等主张。但在守旧派的阻挠下,新政又遭失败。五年,范、韩、富等相继被贬,欧阳修上书分辩,因被贬为滁州(今安徽滁州)太守。后又改知扬州、颍州(今安徽阜阳)、应天府(今河南商丘)。
在滁州,欧阳修写下了不朽名篇《醉翁亭记》,古文艺术达到成熟。
他依旧保持轻松慵懒的态度,为政“宽简”,让自己和百姓都过得轻松。但就是在这样的执政方针下,滁州反而被治理得井井有条。 欧阳修喜好酒,他的诗文中亦有不少关于酒的描写。一首《渔家傲》中采莲姑娘用荷叶当杯,划船饮酒,写尽了酒给人们生活带来的美好。欧阳修任扬州太守时,每年夏天,都携客到平山堂中,派人采来荷花,插到盆中,叫歌妓取荷花相传,传到谁,谁就摘掉一片花瓣,摘到最后一片时,就饮酒一杯。晚年的欧阳修,自称有藏书一万卷,琴一张,棋一盘,酒一壶,陶醉其间,怡然自乐。可见欧阳修很爱饮酒。
做太守时,欧阳修对饮酒游山的爱好不减当年,经常带着吏民出去游玩,在山中野餐,然后喝醉了,迷迷糊糊地看着大家玩乐。据说,《醉翁亭记》的开头原本花了好多笔墨,描绘滁州四周的山。最后这些描写被欧阳修改成了“环滁皆山也”5个字,简练中见隽永,成为散文史上的名句。醉时能与民同乐,醒后能用当世一流的文笔把游玩的过程记录下来。守旧派的压制,并没影响“醉翁”的好心情。
后来,欧阳修又做了颍州(今安徽阜阳)太守。在颍州,他照样寄情诗酒,自认为过得比在洛阳丝毫不差。后来要告别颍州时,他怕送别的吏民伤心过度,写诗安慰他们说:“我亦只如常日醉,莫教弦管作离声。”仍是不改诗人酒徒的乐天本性。
欧阳修的官位越来越高,他写过的歌词也在社会上越来越流行。传说,颍州有一位歌妓会唱欧阳修所有的词。后来欧阳修出使辽国,接待官员请来当地一位歌妓助兴,嘱咐她好好款待欧阳大人。歌妓只是答应,并不多说话,大家还以为她毕竟是边远地方的歌妓,什么都不懂。谁知席间歌妓一开口,唱的竟全是欧阳修的词。由此也可见欧阳修的词在当时影响之大。 据传欧阳修与“外甥女”张氏有染,但双方并无血统关系,是欧阳修的妹夫的前妻所生。张氏嫁给了欧阳修的堂侄,以后又和家中的仆人私通,事情败露后,此案在开封府审理。在公堂之上张氏供出和欧阳修有私情。欧阳修百般辩解,最后虽以“查无实据”了事,但在名声上却大受影响。他的政敌钱勰也借此攻击他,最后被朝廷贬到滁州。
皇祐元年(1049年)回朝,先后任翰林学士、史馆修撰等职。至和元年(1054年)八月,已经在京做了高官的欧阳修,又遭受诬陷被贬。命令刚刚下达,仁宗皇帝就后悔了,等欧阳修上朝辞行的时候,皇帝亲口挽留说:“别去同州了,留下来修《唐书》吧。”就这样,欧阳修做了翰林学士,开始修撰史书。 与宋祁同修《新唐书》,又自修《五代史记》(即《新五代史》)。
作为一位史官,欧阳修把通达的文笔用于修史,格外得心应手。他主持了《新唐书》的修撰,而实际参与写作的还有很多人。为了防止体例不一,欧阳修负责统筹全稿。当时北宋文坛古文发展得有点过火。大家都愿意写古文吸引眼球,可没有足够的天赋,文章往往会被写得生僻难懂,看着唬人,其实没什么实际内容,更谈不上艺术价值。其中负责写列传的宋祁,就总喜欢用些生僻的字眼。
从年龄、资历上说,宋祁都是欧阳修的前辈,欧阳修有点不便说他,只好委婉地讽劝。一天早上,欧阳修在唐书局的门上写下8个字:“宵寐非祯,札闼洪休。”宋祁来了,端详了半天,终于悟出了是什么意思,笑说:“这不就是一句俗话‘夜梦不详,题门大吉’嘛,至于写成这样吗?”欧阳修笑道:“我是在模仿您修《唐书》的笔法呢。您写的列传,把‘迅雷不及掩耳’这句大白话,都写成‘震霆无暇掩聪’了。”宋祁听了,明白欧阳修的意思,不禁莞尔,以后写文章也平易起来了。
主考礼部
嘉祐二年(1057年)二月,已届知天命之年的欧阳修做了礼部贡举的主考官,以翰林学士身份主持进士考试,提倡平实文风,录取苏轼、苏辙、曾巩等人,对北宋文风转变有很大影响。
当时有个文学派别“太学体”,领袖刘几是一名太学生,最大的特长就是常玩弄古书里的生僻字词。欧阳修的古文向来是通达平易的,最反对“太学体”的文风。批阅试卷时,欧阳修看到一份试卷,开头写道:“天地轧,万物茁,圣人发。”用字看似古奥,其实很别扭,意思无非是说,天地交合,万物产生,然后圣人就出来了。欧阳修便就着他的韵脚,风趣而又犀利地续道:“秀才剌(音同“辣”,意为乖张),试官刷!”意思是这秀才学问不行,试官不会录取!
在这次考试中,欧阳修也看到一份较好的答卷,文章语言流畅,说理透彻。欧阳修估计是自己学生曾巩的,这种文风需要鼓励,但毕竟是“自己人”,不好取第一,就把这份卷子取成第二。结果试卷拆封后,才发现这份卷子的作者是苏轼。与苏轼一同被欧阳修录取的,还有他的弟弟苏辙,以及北宋文坛上的一批重要人物。欧阳修以其卓越的识人之明,为北宋朝廷及整个文学史做了一份突出的贡献。
苏轼考中进士后,给欧阳修写了一封感谢信。欧阳修称赞苏轼文章写得好,说读着他的信,“不觉汗出”,感觉自己也该避让这后生三分。他对苏轼奖掖有加,苏轼也没有辜负欧阳修的期许,最终成为继欧阳修之后的又一位文化巨人。欧阳修晚年,还经常拿出自己年轻时写的文章来修改。夫人心疼地规劝道:“这么大岁数了,还费这个心。难道还是小孩子,怕先生骂你吗?”欧阳修笑道:“不怕先生骂,却怕后生笑。”这种文学史意识和认真的态度,成就了一代文学巨匠。
放榜的时候,那些写“太学体”而自高自大的考生发现自己居然没有被取中,纷纷闹事,甚至有人说要到街上截住欧阳修痛打。但皇帝充分相信欧阳修的人品和判断力,给予了他极大的支持。历史也最终证明了欧阳修的正确,北宋文风自此一振。就连“太学体”的领袖刘几,也改过自新,更名刘辉,重新参加考试,并获取了功名。
嘉祐三年(1058年)六月庚戊,欧阳修以翰林学士身份兼龙图阁学士权知开封府。嘉祐五年(1060年),拜枢密副使。次年任参知政事。后又相继任刑部尚书、兵部尚书等职。
英宗治平二年(1065年),上表请求外任,不准。此后两三年间,因被蒋之奇等诬谤,多次辞职,都未允准。
晚年生活
宋神宗熙宁二年(1069年),王安石实行新法。欧阳修对青苗法有所批评,且未执行。熙宁三年(1070年),除任检校太保、宣徽南院使等职,坚持不受,改知蔡州(今河南汝南县)。此年改号“六一居士”。
熙宁四年(1071年)六月,以太子少师的身份辞职。居颍州(今安徽阜阳)。
熙宁五年闰七月二十三日(1072年9月22日),欧阳修在家中逝世,享年六十六岁。八月,获赠太子太师。
熙宁七年(1074年)八月,获赐谥号“文忠”。
熙宁八年(1075年)九月,安葬于开封府新郑县旌贤乡。
元丰三年(1080年)十二月,特赠太尉。
元丰八年(1085年)十一月,加赠太师,追封康国公。
绍圣三年(1096年)五月,再追封兖国公。
崇宁三年(1104年),改封秦国公。
政和三年(1114年),改封楚国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