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李端
李端(约743-782?),字正已,赵州(今河北赵县)人。少居庐山,师诗僧皎然。大历五年进士。曾任秘书省校书郎、杭州司马。晚年辞官隐居湖南衡山,自号衡岳幽人。今存《李端诗集》三卷。其诗多为应酬之作,多表现消极避世思想,个别作品对社会现实亦有所反映,一些写闺情的诗也清婉可诵,其风格与司空曙相似。李端是大历十才子之一,在“十才子”中年辈较轻,但诗才卓越,是“才子中的才子”。他的名篇《听筝》入选《唐诗三百首》。
(古有理王,能守清一以致无刑,故为《至理》之诗
一章三韵十二句)
理何为兮,系修文德。加之清一,莫不顺则。意彼刑法,
设以化人;致使无之,而化益纯。所谓代刑,以道去杀。
呜呼呜呼!人不斯察。
执契静三边,持衡临万姓。玉彩辉关烛,金华流日镜。
无为宇宙清,有美璇玑正。皎佩星连景,飘衣云结庆。
戢武耀七德,升文辉九功。烟波澄旧碧,尘火息前红。
霜野韬莲剑,关城罢月弓。钱缀榆天合,新城柳塞空。
花销葱岭雪,縠尽流沙雾。秋驾转兢怀,春冰弥轸虑。
书绝龙庭羽,烽休凤穴戍。衣宵寝二难,食旰餐三惧。
翦暴兴先废,除凶存昔亡。圆盖归天壤,方舆入地荒。
孔海池京邑,双河沼帝乡。循躬思励己,抚俗愧时康。
元首伫盐梅,股肱惟辅弼。羽贤崆岭四,翼圣襄城七。
浇俗庶反淳,替文聊就质。已知隆至道,共欢区宇一。
(古有乱王,肆极凶虐,乱亡乃已,故为《至乱》之诗
二章二韵十二句)
嘻乎王家,曾有凶王,中世失国,岂非骄荒。
复复之难,令则可忘。
嘻乎乱王,王心何思?暴淫虐惑,无思不为;
生人冤怨,言何极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