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作寄朗之
历想为官日,无如刺史时。欢娱接宾客,饱暖及妻儿。
自到东都后,安闲更得宜。
分司胜刺史,致仕胜分司。
何况园林下,欣然得朗之。
仰名同旧识,为乐即新知。
有雪先相访,无花不作期。
斗醲干酿酒,夸妙细吟诗。
里巷千来往,都门五别离。
岐分两回首,书到一开眉。
叶落槐亭院,冰生竹阁池。
雀罗谁问讯,鹤氅罢追随。
身与心俱病,容将力共衰。
老来多健忘,唯不忘相思。
译文及注释
译文
回想为官时的日子,没有比做刺史时更快意舒畅了。
欢乐的接待来访的宾客,妻儿的生活能够得到保障。
自从来到东都以后,生活清闲更胜从前。
做分司时清闲的生活胜过刺史,辞去官职后生活清闲胜过分司。
更不说是在这偏远的家乡,能收到你的书信非常欣喜。
仰慕你的大名就像与你相识已久,一起做乐曲就像是新得的知己。
下雪时就先到朗之家里拜访,不是花开时节不相约。
边畅饮着自己酿造的美酒,边细细品味所作的诗句。
作为邻里已来往无数遍,在那京都城门也已分别五次。
翘首以盼你的来信,书信到时放能舒展眉头。
槐亭院中已满是落叶,竹阁池中的水也结满冰霜。
门庭冷落无处询问讯息,只得放弃追问。
身体病痛增多,容貌与体力也在逐渐衰退。
虽已年老记忆减退,但你我间那些相处场景仍历历在目从未忘却。
注释
历:经过了的。
无如:不如,比不上。
及:达到。
东都:历代王朝在原京师以东的都城。
安闲:安静清闲;安逸舒适。
分司:唐宋制度,中央之官有分在陪都(洛阳)执行任务者,称为“分司”。但除御史之分司有实权外,其他分司多用以优待退闲之官,并无实权。又清制,“盐运使”下设“分司”,属运同、运副或运判管领。
致仕:辞去官职。
何况:用反问的语气表达更进一层的意思。
欣然:喜悦貌。
仰:尊敬仰慕。
斗:中国市制容量单位(十升为一斗,十斗为一石)。
醲:味浓烈的酒。
里巷:街巷。
都门:京都城门。
岐:岐山,在中国陕西省。
雀罗:捕雀的网罗。常用以形容门庭冷落。
鹤氅:泛指一般外套。
参考资料:
1、 古诗文网经典传承志愿小组.白马非马译注,作者邮箱:930331075@qq作者简介

白居易
白居易(772年-846年),字乐天,号香山居士,又号醉吟先生,祖籍太原,到其曾祖父时迁居下邽,生于河南新郑。是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唐代三大诗人之一。白居易与元稹共同倡导新乐府运动,世称“元白”,与刘禹锡并称“刘白”。白居易的诗歌题材广泛,形式多样,语言平易通俗,有“诗魔”和“诗王”之称。官至翰林学士、左赞善大夫。公元846年,白居易在洛阳逝世,葬于香山。有《白氏长庆集》传世,代表诗作有《长恨歌》、《卖炭翁》、《琵琶行》等。
个人作品
主题
题材集中是白居易讽喻诗的艺术特色之一。他一般只选择最典型的一件事,突出一个主题,“一吟悲一事”,主题非常明确。为使主题更明确传达给读者,或诗题下加小序点明主题,或“卒章显其志”突出主题。其次,白诗的艺术特色还表现在刻画人物上,他能抓住人物的特征,用白描方法勾勒出鲜明生动的人物形象。但白诗的诗意并不浅显,他常以浅白之句寄托讽喻之意,取得怵目惊心的艺术效果。《轻肥》一诗描写了内臣、大夫、将军们赴会的气概和席上酒食的丰盛,结句却写道:“是岁江南旱,衢州人食人”,这是一幅多么惨烈的情景。
闲适诗和讽喻诗是白居易特别看重的两类诗作,二者都具有尚实、尚俗、务尽的特点,但在内容和情调上却很不相同。讽喻诗志在“兼济”,与社会政治紧相关联,多写得意激气烈;闲适诗则意在“独善”,“知足保和,吟玩性情” (《与元九书》),从而表现出淡泊平和、闲逸悠然的情调。
白居易的闲适诗在后代有很大影响,其浅切平易的语言风格、淡泊悠闲的意绪情调,都曾屡屡为人称道,但相比之下,这些诗中所表现的那种退避政治、知足保和的“闲适”思想,以及归趋佛老、效法陶渊明的生活态度,因与后世文人的心理较为吻合,所以影响更为深远。如白居易有“相争两蜗角,所得一牛毛” (《不如来饮酒七首》其七)、“蜗牛角上争何事,石火光中寄此身”(《对酒五首》其二)的诗句,而“后之使蜗角事悉稽之”(吴曾《能改斋漫录》卷八)。即以宋人所取名号论,“醉翁、迂叟、东坡之名,皆出于白乐天诗云”(龚颐正《芥隐笔记》)。宋人周必大指出:“本朝苏文忠公不轻许可,独敬爱乐天,屡形诗篇。盖其文章皆主辞达,而忠厚好施,刚直尽言,与人有情,于物无着,大略相似。谪居黄州,始号东坡,其原必起于乐天忠州之作也。”(《二老堂诗话》)凡此种种,都展示出白居易及其诗的影响轨迹。
诗歌理论
白居易的思想,综合儒、佛、道三家,以儒家思想为主导。孟子说的“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是他终生遵循的信条。其“兼济”之志,以儒家仁政为主,也包括黄老之说、管萧之术和申韩之法;其“独善”之心,则吸取了老庄的知足、齐物、逍遥观念和佛家的“解脱”思想。二者大致以白氏被贬江州司马为界。白居易不仅留下近三千首诗,还提出一整套诗歌理论。他把诗比作果树,提出“根情、苗言、华声、实义”(《与元九书》)的观点,他认为“情”是诗歌的根本条件,“感人心者莫先乎情”(《与元九书》),而情感的产生又是有感于事而系于时政。因此,诗歌创作不能离开现实,必须取材于现实生活中的各种事件,反映一个时代的社会政治状况。他继承了《诗经》以来的比兴美刺传统,重视诗歌的现实内容和社会作用。强调诗歌揭露、批评政治弊端的功能。他在诗歌表现方法上提出一系列原则。《与元九书》中他提出了著名的“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的现实主义创作原则。
他的这种诗歌理论对于促使诗人正视现实,关心民生疾苦,是有进步意义的。对大历(766~779)以来逐渐偏重形式的诗风,亦有针砭作用。但过分强调诗歌创作服从于现实政治的需要,则势必束缚诗歌的艺术创造和风格的多样化。
创作主张
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
作品风格
语言优美、通俗、音调和谐,形象鲜明、政治讽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