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池作
乘辇夜行游,逍遥步西园。双渠相溉灌,嘉木绕通川。
卑枝拂羽盖,修条摩苍天。
惊风扶轮毂,飞鸟翔我前。
丹霞夹明月,华星出云间。
上天垂光采,五色一何鲜。
寿命非松乔,谁能得神仙。
遨游快心意,保己终百年。
译文及注释
译文
入夜出来时乘坐毂辇,来到这西园漫步游玩。
两条渠水已把园浇遍,美好的树木围绕渠边。
低短的树枝扫着羽盖,修长的树枝伸向蓝天。
疾风从车后推轮飞跑,飞鸟在前面愉快回旋。
红霞中升起一轮明月,星花点点闪现在云天。
高空垂下美丽的光彩,五光十色有多么新鲜!
我们不是赤松、子乔,谁的寿命能比上神仙?
这样游玩也舒心快意,说不定保我活上百年。
注释
芙蓉池:邺城(今河北临漳)铜雀园中之一景。铜雀园在邺城之西,因建有铜雀台而得名,为曹操的王家园林。芙蓉,即荷花。
辇(niǎn):帝王后妃乘坐的车。游:一作“遨”。
溉灌:一作“灌溉”。
嘉木:指茂美的林木。通川:园中水流。此句言树木沿园中小河之两岸密植。
卑枝:低垂的树木枝条。拂:轻轻地掠过。羽盖:用羽毛装饰的车篷。
修:长。摩:接触。
惊风:车疾驰引起的急风。毂(gǔ):车轮中心的圆木,周围与车辐的一端相接。中有圆孔,用以插轴。此"轮毂"指车轮的轴头。
丹霞:晚霞,呈红色。
华星:闪耀着光华的星星。
上天:自天而下。
五色:青、赤、黄、白、黑,古以此为正色。此指彩虹的多种颜色。一何:多么。
松乔:传说中的两位仙人赤松子和王子乔。
参考资料:
1、 余冠英.三曹诗选.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79(第二版):32-33 2、 张可礼 宿美丽 编选.曹操曹丕曹植集.南京:凤凰出版社,2014:66-67赏析
首二句点明行游及游池的时间和地点,写乘车夜游西园的愉悦心情。一个“夜”字,突出了诗人的浓厚游兴,也是后文写景的基点。“逍遥步西园”,又表现了诗人当时轻松愉快的心情,也正因为作此逍遥之游,所以下文所描绘的景物才是那样赏心悦目,令人陶醉。“西园”,是芙蓉池的所在,诗人们经常聚会之处,曹植《公宴》诗:“公子敬爱客,终夜不知疲,清夜游西园,飞盖相追随。”即写他们在这里夜以继日的欢游情景。
中间十句承接上文,写行游所见,扣紧“夜行”与“逍遥”,着力描绘芙蓉池优美动人的夜景。“双渠相溉灌,嘉木绕通川”,总写这里的形势和环境的优雅。接着以“卑枝”二句具体写嘉木:茂密葱茏的树木环渠而生,相互掩映衬托,下者枝叶横生,遮途塞路,上者遮天蔽日,直达云表。其后又以“惊风扶轮毂,飞鸟翔我前”来继续写行游所见和其时愉悦的感觉,一切有生命和无生命的物体似乎都在为诗人的到来而争献殷勤,惊风吹拂,似乎在为诗人扶辇,飞鸟翔跃,又似乎在为诗人引路。优闲自得的心情,跃然纸上。因为是夜游,所以这里没有具体细致地描绘芙蓉池的优美景物,而是通过粗线条的勾勒,运用动静结合的手法,表现了一种优美的意境,显示了芙蓉池无限勃发的生机。后四句则转而写夜空之美,万紫千红的晚霞之中,镶嵌着一轮皎洁的明月,满天晶莹的繁星在云层间时隐时现,闪烁发光,组成了一幅色彩绚丽的画面。在这优雅如画般的景色之中,诗人简直已置于仙境而忘却了自身的存在,不自觉地发出了“上天垂光彩,五色一何鲜”的感慨。此数句运用鲜明的色彩,把芙蓉池的夜景描绘的光怪陆离,五采缤纷,显示了他创作上华丽壮大的一大特色。这和他在《典论·论文》中所强调的“诗赋欲丽”,则正相一致。刘桢《公宴》诗:“辇车飞素盖,从者盈路傍。月出照园中,珍木郁苍苍。清川过石渠,流波为鱼防。”所写景物与此诗相近,但在辞采的运用上要较此逊色得多。
末四句,笔锋一转,写行游的感受。“松”,赤松子,传说中炎帝神农时雨师,后与炎帝少女同成仙。“乔”,王子乔,即周灵王太子晋,传说他好吹笙作凤凰鸣,后道士浮丘公接以上嵩山成仙。曹丕向来不相信神仙方士之事,他的《折杨柳行》中就有“王乔假虚辞,赤松垂空言”的句子,在《典论·论方术》中更通过具体事实,指出神仙方士之不可信。所以在他这里联想起现实世界中并没有人能真正的成为神仙的事实,表示了要在这如画的景色之中,适性游乐,使身心愉悦,以求长寿。“遨游快心意,保己终百年”,是一种平实而又乐观的态度。这一联想又进一步反衬了使诗人沉醉以至流连忘返的芙蓉池景色的优美和游园的无穷乐趣。
在建安时期的游宴诗中,这一首可以说是写得最为出色的。它的一系列特点,如写景成份的增多,对仗句的使用,辞藻的华丽,景象的壮观,都反映了当时诗风的某些重要变化。因而在诗史上,它有特别值得注意之处。诗中用了主要篇幅描绘园林景物,对后来园林诗和山水诗也有影响。
参考资料:
1、 吴小如 等.汉魏六朝诗鉴赏辞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2:243-244创作背景
汉献帝建安十六年(211),曹丕为五官中郎将,置官署,为副丞相。天下向慕,宾客如云。当时在曹魏的大本营邺城聚集了一批文士,形成了以他为核心的邺下文人集团。曹丕为领袖人物,曹植为重要成员,“建安七子”多数参与。闲常之日,他们饮宴游赏,唱和诗赋。此诗当作于曹丕任五官中郎将时或以后几年间。作者简介
曹丕
曹魏高祖文皇帝曹丕(187年冬-226年6月29日),字子桓,三国时期著名的政治家、文学家,曹魏的开国皇帝,公元220-226年在位。他在位期间,平定边患。击退鲜卑,和匈奴、氐、羌等外夷修好,恢复汉朝在西域的设置。除军政以外,曹丕自幼好文学,于诗、赋、文学皆有成就,尤擅长于五言诗,与其父曹操和弟曹植,并称三曹,今存《魏文帝集》二卷。另外,曹丕著有《典论》,当中的《论文》是中国文学史上第一部有系统的文学批评专论作品。去世后庙号高祖(《资治通鉴》作世祖),谥为文皇帝,葬于首阳陵。
为政举措
政治
●政治体制
在即位魏王之初,曹丕便出台两项新政:
第一项新政是废除中常侍和小黄门,改设散骑常侍,散骑侍郎两种官职,定员各四人,同时又宣布:严禁宦人干政、宦人为官,最高只能充任”诸署令“,从制度上铲除宦官干政的根源。为了传之久远,他还依照”国有大事则镂于金版“的古训,命人把上述政令镌刻在金属的简策上,然后珍藏于石室之中。
第二项新政是采纳陈群的意见,确立九品中正制,成功缓和了曹氏与士族的关系,取得了他们的支持,为称帝奠定基础。他推行九品中正制后,用人权从地方收归了中央,但也导致魏国的统治实权逐步被士族垄断。
曹丕于黄初元年(220年)果断称帝,结束汉朝四百年统治,开创士族政治之先河。登基之后,坚持大权独揽,设立中书省,其官员改由士人充任,原由尚书郎担任的诏令文书起草之责转由中书省官员担任,机要之权渐移于中书省。定令妇人不得预政,群臣不得奏事太后,后族之家不得当辅政之任,又不得横受茅土之爵”。削夺藩王权利,曹魏藩王的封地时常变更,没有治权和兵权,举动受到严格监视,形同囹圄。这个政策虽然吸取了汉朝诸侯国作乱的教训,却留下隐患,导致宗亲势单力薄,日后无力阻止外臣夺权。
同时,曹丕整肃朝纲,于黄初二年(221年)颁布《日食勿劾太尉诏》,以革除无辜归咎股肱大臣的弊端;次年(222 年)颁发《禁诽谤诏》和《百官不得干预郡县诏》,以改变相互诬告与朝臣颐指的世风。
●消除割据
此外,曹丕在位时,还假借征吴之名,平定了青州、徐州一带的地方割据势力,最终完成了北方的统一。汉末以来,青、徐一带存在着以臧霸、孙观等为首的割据势力,他们虽归顺曹操,却拥有独立的地盘和兵力,曹操不得不对他们采取羁縻政策。曹操刚死,在洛阳的青、徐兵就发生骚动,曹丕采取抚而不讨的策略,稳住了他们,控制了局面;黄初三年(222年),曹丕以孙权不纳质子为由,三路伐吴,借机剥夺了臧霸的兵权;黄初五年、六年(224年、225年),曹丕两次亲自督师伐吴,均止步于广陵,未与吴军交锋,却平息了利城兵变,彻底解决了青、徐的隐患。因此后世推测,曹丕亲征的真实目的不是伐吴,而是以此为幌子不声不响地平定青、徐割据势力,充分表现出他作为政治家的小心谨慎又不失坚决果断的素质。史学家田余庆评价说:“曹丕在广陵之役中最终解决了青徐豪霸割据一方的问题,增进了魏国的稳定,巩固了北方的统一,可以说是他在位七年中的一件可以称说而又被人们忽略了的政治大事……广陵之役解决了青徐问题,使东方归于一统,魏国国势更加强大起来”。
经济
在经济方面,曹丕继续发展屯田制,施行谷帛易市,稳定社会秩序。黄初末,魏国国库充实,累积巨万,基本解决战争造成的通货膨胀问题。同时,采取战略防守,恢复生产。除禁令,轻关税,禁止私仇,广议轻刑,与民休养,使北方地区重现安定繁荣局面。
曹丕提倡节俭、薄葬,下诏禁止厚葬、淫祀。预作《终制》。
文化
●重视文教、礼乐
黄初二年(221年),下令人口十万以上的郡国每年察举孝廉一人,如有特别优秀的人才,可以不受户口限制。
黄初三年(222年),又颁布《取士勿限年诏》,以打破年龄界线,提出 无论老幼只要“儒通经术,吏达文法”都可试用的用 人之法。
黄初四年(223年),在原来汉室乐舞的基础上制礼作乐,朝堂之上宗庙之中演奏起正世乐、迎灵乐、武颂乐、昭业乐、凤翔舞、灵应舞、武颂舞、大昭舞、大武舞。
黄初五年(224年),封孔子后人孔羡为宗圣侯,享食邑百户,重修孔庙,在各地大兴儒学,立太学,置五经课试之法,设立春秋谷梁博士。
曹丕的这些举措,在短期内使封建正统文化复兴。
军事
曹丕在位六年,统治期间,曹魏国力进一步增加,版图得以扩大。
●与诸胡
曹丕在担任魏王时,令苏则平定武威三种胡、酒泉和张掖的叛乱; 称帝之后,命曹真督军大破羌胡联军,平定河西,遣使复通西域,恢复了中原王朝在西域的统治,并设置了西域长史府。
因北狄强盛,侵扰边塞,于是曹丕任命田豫为持节、护乌丸校尉,牵招、解俊同为护鲜卑校尉,田豫、牵招、梁习等将领在北疆表现出彩,多次击败鲜卑。
●与蜀汉
曹丕在延康元年(220年)命夏侯尚、徐晃招降蜀汉宜都太守孟达,大破刘备义子刘封,收复上庸三郡。
●与孙吴
孙权曾向魏称臣,接受吴王封号。经过多次斡旋,魏吴最终走向敌对,曹丕三次亲征东吴,均没有取得太大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