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国论

作者: 苏辙 朝代: 宋代

  尝读六国《世家》,窃怪天下之诸侯,以五倍之地,十倍之众,发愤西向,以攻山西千里之秦,而不免于死亡。常为之深思远虑,以为必有可以自安之计,盖未尝不咎其当时之士虑患之疏,而见利之浅,且不知天下之势也。

  夫秦之所以与诸侯争天下者,不在齐、楚、燕、赵也,而在韩、魏之郊;诸侯之所与秦争天下者,不在齐、楚、燕、赵也,而在韩、魏之野。秦之有韩、魏,譬如人之有腹心之疾也。韩、魏塞秦之冲,而弊山东之诸侯,故夫天下之所重者,莫如韩、魏也。昔者范睢用于秦而收韩,商鞅用于秦而收魏,昭王未得韩、魏之心,而出兵以攻齐之刚、寿,而范雎以为忧。然则秦之所忌者可以见矣。

  秦之用兵于燕、赵,秦之危事也。越韩过魏,而攻人之国都,燕、赵拒之于前,而韩、魏乘之于后,此危道也。而秦之攻燕、赵,未尝有韩、魏之忧,则韩、魏之附秦故也。夫韩、魏诸侯之障,而使秦人得出入于其间,此岂知天下之势邪!委区区之韩、魏,以当强虎狼之秦,彼安得不折而入于秦哉?韩、魏折而入于秦,然后秦人得通其兵于东诸侯,而使天下偏受其祸。

  夫韩、魏不能独当秦,而天下之诸侯,藉之以蔽其西,故莫如厚韩亲魏以摈秦。秦人不敢逾韩、魏以窥齐、楚、燕、赵之国,而齐、楚、燕、赵之国,因得以自完于其间矣。以四无事之国,佐当寇之韩、魏,使韩、魏无东顾之忧,而为天下出身以当秦兵;以二国委秦,而四国休息于内,以阴助其急,若此,可以应夫无穷,彼秦者将何为哉!不知出此,而乃贪疆埸尺寸之利,背盟败约,以自相屠灭,秦兵未出,而天下诸侯已自困矣。至于秦人得伺其隙以取其国,可不悲哉!

这首诗属于: 历史 文言文 议论

译文及注释

译文
我读过史记中六国世家的故事,内心感到奇怪:全天下的诸侯,凭着比秦国大五倍的土地,多十倍的军队,全心全力向西攻打崤山西边面积千里的秦国,却免不了灭亡。我常为这件事作深远的思考,认为一定有能够用来自求安定的计策;因此我总是怪罪那时候的一些谋臣,在考虑忧患时是这般的粗略,图谋利益时又是那么的肤浅,而且不了解天下的情势啊!

秦国要和诸侯争夺天下的目标,不是放在齐、楚、燕、赵等地区,而是放在韩、魏的边境上;诸侯要和秦国争夺天下的目标,也不是放在齐、楚、燕、赵等地区,而是放在韩、魏的边境上。对秦国来说,韩、魏的存在,就好比人有心腹的疾病一样;韩、魏两国阻碍了秦国出入的要道,却掩护着崤山东边的所有国家,所以全天下特别看重的地区,再也没有比得上韩、魏两国了。从前范雎被秦国重用,就征服了韩国,商鞅被秦国重用,就征服了魏国。秦昭王在还没获得韩、魏的归心以前,却出兵去攻打齐国的刚、寿一带,范雎就认为是可忧的。既然这样那么秦国忌惮的事情,就可以看得出来了。

秦国要对燕、赵两国动用兵力,这对秦国是危险的事情;越过韩、魏两国去攻打人家的国都,燕、赵在前面抵挡它,韩、魏就从后面偷袭他,这是危险的途径啊。可是当秦国去攻打燕、赵时,却不曾有韩、魏的顾虑,就是因为韩、魏归附了秦国的缘故啊。韩、魏是诸侯各国的屏障,却让秦国人能够在他们的国境内进出自如,这难道是了解天下的情势吗?任由小小的韩、魏两国,去抵挡像虎狼一般强横的秦国,他们怎能不屈服而归向秦国呢?韩、魏一屈服而归向秦国,从此以后秦国人就可以出动军队直达东边各国,而且让全天下到处都遭受到他的祸害。

韩、魏是不能单独抵挡秦国的,可是全天下的诸侯,却必须靠着他们去隔开西边的秦国,所以不如亲近韩、魏来抵御秦国。秦国人就不敢跨越韩、魏,来图谋齐、楚、燕、赵四国,然后齐、楚、燕、赵四国,也就因此可以在他们的领域内安定自己的国家了。凭着四个没有战事的国家,协助面临敌寇威胁的韩、魏两国,让韩、魏没有防备东边各国的忧虑,替全天下挺身而出来抵挡秦国军队;用韩、魏两国对付秦国,其余四国在后方休生养息,来暗中援助他们的急难,像这样就可以源源不绝地应付了,那秦国还能有什么作为呢?诸侯们不知道要采行这种策略,却只贪图边境上些微土地的利益,违背盟誓、毁弃约定,来互相残杀同阵营的人,秦国的军队还没出动,天下的诸侯各国就已经困住自己了。直到让秦国人能够趁虚而入来并吞了他们的国家,怎不令人悲哀啊!

注释
六国:齐、楚、燕、赵、韩、魏。世家:《史记》记述诸侯王的传记称为世家(农民起义领袖陈涉、儒家创始人孔丘也被列人世家,此属例外)。“六国世家”,即六国诸侯王的传记。
窃:私下,用作表示个人意见的谦词。
五倍之地、十倍之众:谓六国与秦相比,有其五倍的土地、十倍的人口。
山西:古地区名。战国、秦、汉时期,通称崤山或华山以西为山西。这里指崤山以西。
咎:怪罪。
疏:粗忽。
势:大势、形势。
不在齐、楚、燕、赵:这四国皆远离位于西部的秦国,不与其接壤,故云。
而在韩、魏之郊:韩国疆土有今山西东南部和河南中部,介于秦、楚、魏三国之间,为军事上必争之地。故云秦吞六国,首先战事当发生在“韩、魏之郊”。郊,邑外为郊野。周制,离都城五十里为近郊,百里为远郊。后泛指城外、野外。与下句“韩、魏之野”,的“野”,同义,都是田野、国土的意思。
塞:阻塞,挡住。
冲:要冲,军事要道。
蔽山东之诸侯:遮蔽了崤山以东的各诸侯国。
范雎:字叔,战国时魏人。后入秦说秦昭王,他曾劝说昭王:“天下无变则已,天下有变,其为秦患者孰大于韩乎?王不如收韩。”(《史记·范雎蔡泽列传》)收韩,收服韩国。
商鞅:也叫卫鞅,卫国贵族,公孙氏。后入秦,劝说孝王伐魏,“秦之与魏,譬若人之有腹心疾,非魏并秦,即秦并魏······孝公以为然。使卫鞍将而伐魏······尽破之以归秦。”魏惠王恐,“乃使使割河西之地献于秦以和。”(《史记·商君列传》)故云“用于秦而收魏”。
“昭王未得韩魏之心”三句:范雌说秦王曰:“夫稚侯越韩、魏而攻齐纲寿,非计也。少出师,则不足以伤齐;多出师,则害于秦。······越人之国而攻可乎?其于计疏矣。······王不如远交而近攻。得寸,则王之寸也;得尺,亦王之尺也。今释此而远攻,不亦缪乎!”(《史记·范雎蔡泽列传》)刚,故刚城,今山东省宁阳县。寿,今山东省郓城县。
乘:乘势攻击。
附:依附。
障:屏璋。
委:托付。
区区:小,少。
当:抵当。
折:损折。
东诸侯:山东的诸侯,这里指齐、楚、燕、赵。
摈(bìn):排除。
完:全,这里指保全国家的完整。
寇:敌寇,侵略者,这里指秦国。
出身:献身。
“以二国”三句:意谓用韩、魏二国的力量共同对付秦国,齐楚燕赵四国则可在后方休养生息,并且暗地帮助韩、魏二国的急需之物。阴助,暗中帮助。
疆埸(yì):边界。
背盟败约:即“背败盟约。背,背弃。败,破坏。
自相屠灭:指六国间自相残杀。
伺其隙:窥侧着六国疲困的可乘之机。

纠错

参考资料:

1、 朱明伦.唐宋八大家散文 广选 新注 集评 苏辙卷:辽宁人民出版社,1997年:95-98 2、 朱一清.古文观止鉴赏集评(四):安徽文艺出版社,1996年:235-240 3、 林永辉·三苏《六国论》分析·湖南师范大学·2009年

赏析

此文的开头,欲擒故纵,引出论题。六国“以五倍之地,十倍之众”的绝对优势,却相继为秦所灭,乃是决策者目光短浅,“不知天下之势”之故。随之,从当时的“天下之势”展开论述。

文中反复论证秦与六国争天下,关键就在韩、魏之郊野。因为对秦来说,韩、魏首当其冲,若韩、魏不附,乃是其腹心之疾;对山东之各诸侯国来说,韩、魏是他们理想的屏障。所以在七雄相斗的形势下,韩、魏的地位就显得特别重要。这就是当时起决定作用的“天下之势”。

形势摆出之后,接着从正反两方面引例作证。以秦来说,范雎受秦重用,立即助秦昭王收韩;商鞅受秦重用,则助秦孝公收魏。当韩、魏未附秦之时,昭王出兵攻齐,范堆忧之。由此证明秦欲争得天下,必先收韩、魏而后可。当秦军越韩过魏而攻燕赵,这本身是件冒险之举,若燕赵正面迎战,韩、魏再乘机击之于后,那就有全军覆灭的危险。然而事实并非如此,秦人远攻燕赵,却毫无韩、魏之忧,那是因为韩、魏屈于秦之淫威而已归附它的原故。文章写到这里,再作收束,归结到“天下之势”。如此说来,韩、魏附秦是不识天下之势了;进而又为其开脱:韩、魏本身势孤力弱,面对虎狼之秦,又怎能自保而不归附于秦呢?其中自含山东各诸侯国“不知天下之势”而不助韩、魏杭秦之意。正由于六国都不能正视天下之势,以致秦人得以东指而“天下追受其祸”。

末段再从各诸侯国着笔,阐明作者为其构想的“自安之计”。当时的天下之势,一方面韩、魏不能单独杭拒强秦,另一方面,山东各诸侯国又要借助韩、魏以巴秦。那最好的办法就是山东诸国应不惜代价去“厚韩亲魏以摒秦”。这样,就会出现另一种局面:秦人不敢越过韩、魏的土地远攻齐、楚、燕、赵;而齐、楚、燕、赵也就能安居后方。一旦齐、楚、燕、赵能与韩、魏通力合作,相互支援,那秦国就不能有所作为。这确是当时拯救六国危亡的良方。末尾笔锋一转,回到冷酷的历史现实:即六国决策者目光短浅,不识“天下之势”,彼此“背盟致约,以自相屠灭”,以致“秦兵未出而天下诸侯已自困突”,从而自食恶果,相继灭亡。文章截然而止,含不尽感慨。

全文紧扣“天下之势”,纵论六国与秦争天下中的成致得失,层层解剖,鞭辟入里,说透“自安之计”。而笔又一气流注,曲折尽意。

参考资料:

1、 朱明伦.唐宋八大家散文 广选 新注 集评 苏辙卷:辽宁人民出版社,1997年:95-98 2、 朱一清.古文观止鉴赏集评(四):安徽文艺出版社,1996年:235-240 3、 林永辉·三苏《六国论》分析·湖南师范大学·2009年 4、 吕晴飞.唐宋八大家散文鉴赏辞典:中国妇女出版社,1991年:1549-1551

作者简介

苏辙

苏辙

苏辙(1039—1112年),字子由,汉族,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嘉祐二年(1057)与其兄苏轼同登进士科。神宗朝,为制置三司条例司属官。因反对王安石变法,出为河南推官。哲宗时,召为秘书省校书郎。元祐元年为右司谏,历官御史中丞、尚书右丞、门下侍郎因事忤哲宗及元丰诸臣,出知汝州,贬筠州、再谪雷州安置,移循州。徽宗立,徙永州、岳州复太中大夫,又降居许州,致仕。自号颍滨遗老。卒,谥文定。唐宋八大家之一,与父洵、兄轼齐名,合称三苏。

人物生平

三苏游京
苏辙生于宋仁宗宝元二年二月二十日(1039年3月18日),时其兄苏轼四岁,父苏洵三十一岁,游学四方。庆历八年(1048年),苏洵因父丧居家,闭户读书,把自己以学识品行教授给苏轼与苏辙。

至和二年(1055年),娶同里史瞿之女,苏辙时年十七岁,史氏十五岁。

嘉祐元年(1056年)春,苏辙父子三人同游都城东京(今开封),经过成都时,拜访益州知州张方平。张方平以国士礼对待苏辙父子。

嘉祐二年(1057年),苏辙、苏轼兄弟参加礼部会试,当时欧阳修知贡举,将苏轼、苏辙兄弟置于高等,苏辙名登五甲。苏辙中第后,创作《上枢密韩太尉书》给枢密使韩琦。四月,苏辙母亲程氏去世,苏辙父子回到蜀地。

嘉佑三年(1058年)至嘉佑四年(1059年)十月,苏辙随父苏洵在东京游历。十二月,苏辙全家至江陵,将舟中创作的诗赋一百篇整理为《南行集》。嘉佑五年(1060年),苏辙随父从江陵回到东京,父子三人将途中所作的诗赋共七十三篇整理为《南行后集》,苏辙作有《南行后集引》。三月,天章阁待制杨畋奉命根据考绩迁调官职,授苏辙为河南府渑池县主簿。杨畋又举苏辙应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苏辙与兄长苏轼在东京怀远驿读书,准备制科考试。

科举风波
嘉祐六年(1061年)八月,苏辙参与殿试。当时仁宗已五十二岁,苏辙想他或许对政事感到疲倦,所以尽力讲政事得失,而对宫禁朝廷之事,议论尤为激切。策问试卷送上后,苏辙自认为一定被黜落。覆考官司马光将其置于第三等,初考官胡宿不同意。司马光与范镇商议后将其置于第四等,三司使蔡襄也力争。只有胡宿认为苏辙对仁宗不恭,坚持要求黜落他。仁宗说:“用直言来得人,而因直言抛弃他,天下人会怎么说我呢?”宰相不得已,把他列入下等。不久后,苏辙被任命为试秘书省校书郎、充商州军事推官。当时苏洵奉命修《礼书》,苏轼出任签书凤翔判官。苏辙要求在京城侍养父亲,获朝廷准许。

宋英宗治平二年(1065年),苏辙出任大名府推官,不久受命差管句大名府路安抚总管司机宜文字。

治平三年(1066年)四月,苏洵在京师逝世,苏辙兄弟自汴河入淮,顺长江回蜀葬父。次年十月,葬父于彭山县安镇乡可龙里。

宋神宗熙宁元年(1068年),服丧期结束后,苏辙兄弟一路东游前往京师,于次年抵达。

建议新法
熙宁二年(1069年),苏辙上书论政事,即被神宗召见于延和殿。

当时,王安石为相,与陈升之管三司条例司,命苏辙入三司条例司。吕惠卿依附王安石,苏辙和他讨论时多有抵触。王安石拿《青苗书》让苏辙仔细议论,说:“有不便之处,就告诉我不必疑虑。”苏辙说:“把钱借给百姓,使出利息二分,本意是在救济百姓,不是求利。但出入之间,吏员趁机营私作奸,即使有法也不能禁止,钱到百姓手里,即使良民也不免乱花;到交还时,即使富民也不免超过期限。这样,就怕一定要鞭打催促,州县官的事不胜其烦了。唐代刘晏掌管国家财政,从没有借钱给百姓。有责怪他的人,刘晏说:‘让百姓侥幸得钱,不是国家之福;叫吏员靠法催督还债,对百姓不利。我虽然从不发放借贷,但四方的丰收和灾荒谷价的贵贱,从来能及时知道。有谷贱处就收购,有谷贵处就发售,所以四方没有太贵、太贱的弊病,岂用发贷款?’刘晏所说的,就是常平仓法。现在此法仍在而患在不整顿,你真能有意于百姓生计,就整顿实行,那刘晏的功绩可以立刻见效。”王安石说:“你的话有理,我当慢慢思考。”从此后一月之间都不谈青苗法。

被贬出京
河北转运判官王广廉奏请发给度僧牒几千份作为本钱,在陕西转运司私自实行青苗法,春天发放秋天收还,和王安石意见相合,青苗法便开始实行。王安石派人去寻求尚未收取的财利。朝廷内外知道这些人一定会迎合王安石心意添加事情,都不敢说。苏辙去见陈升之说:“从前嘉祐末年,派官去抚恤各路百姓,但他们各人都务求滋生事端,回来所奏的大多不可实行,被天下人耻笑。现在和此事有何不同?”他又写信给王安石,竭力陈说此事之不可行。王安石发怒,将加罪,陈升之劝阻,于熙宁二年(1069年)八月被贬出外,任河南府留守推官。

熙宁三年(1070年)二月,张方平任陈州知州,征召苏辙为陈州教授。

熙宁六年(1073年)四月,文彦博以代理司徒兼侍中出判河阳军,征辟苏辙为学官。

熙宁八年(1075年),改授齐州掌书记。

熙宁十年(1077年),苏辙改任著作佐郎,又随南京留守张方平任签书应天府判官。当时苏轼也外任徐州知州,兄弟二人在澶濮之间相遇,一同前往徐州,留在徐州一百多天,创作了《逍遥堂会宿》等诗。

元丰二年(1079年)八月,苏轼以作诗“谤讪朝廷”罪被捕入狱(乌台诗案),责授为黄州团练副使。苏辙上书请求以自己的官职为兄赎罪,不准,牵连被贬为监筠州(今江西高安市)盐酒税,五年不得升调。

元丰五年(1082年),苏辙沿赣水至黄州,与其兄苏轼相聚,一道游览了黄州及其对江的武昌西山。于次年(1083年)应张梦得邀请创作《黄州快哉亭记》。

元丰七年(1084年)七月,量移为歙州绩溪县令。

返朝任职
元丰八年(1085年),神宗驾崩,宋哲宗即位。五月,苏辙卧病,至秋痊愈。创作《病退》诗,有《病后白发》诗。八月,因旧党当政,苏辙以秘书省校书郎被召回。

元祐元年(1086年),苏辙至京师,任右司谏。当时宣仁太后垂帘听政,起用司马光、吕公著,想废除新法,而支持新法的宰相蔡确、韩缜和枢密使章惇都被苏辙弹劾去职。吕惠卿开始时谄媚王安石,到和王安石势均力敌时,就排挤陷害王安石,比仇敌还狠,世人尤其恨他。到这时,他自知不免受责,请求提举宫观以逃避贬官流放。苏辙连上三疏把他的奸恶加以揭露,以散官安置建州。

司马光因王安石免疫法之害,想恢复差役法,不知差役法之害相当于免疫法。苏辙说:“自从废除差役法几乎二十年,官吏百姓都未习惯。何况役法关系众多事务,盘根错节十分复杂,实行得慢些,方能审慎详尽。如果不深究事情的始终,轻易地立即推行,恐怕实行之后,又产生各种弊端。现在州县的免役钱,照例有累积剩余,大约够用几年,暂且依旧雇役,到今年为止。催促监督有关官员审议差役法,趁今冬成为法令,来年再行差役法。要使既实行之后,不再有人议论,那就进退都有利了。”司马光又因王安石设《诗经》、《尚书新义》来考取天下士人,想改变科举,另立新的条例。苏辙说:“进士来年秋天考试,没有多少日子了,而议论不及时决定。诗赋虽然是小技,但要讲究声律,用的功夫不浅。至于治经书,诵读和讲解,尤其不是轻易的事。总之,来年都还不能实行。请求来年的考试,一切还照旧,惟有经书的释义兼取注疏及各家议论,或提出应举者自己的见解,不专用王安石的学说。并罢去对律令释义的考试,使应举的人知道有定论,一心一意做学问,以待选拔考试,然后慢慢地议论元祐五年以后科举的条例,也不算晚。”但司马光都不听。

同年八月,被任命为起居郎,苏辙上疏请辞,旋即权任中书舍人,不久后正式担任中书舍人。

起初,神宗因西夏内乱而派兵进攻,于是在熙河增设兰州,在延安增设安疆、米脂等五寨。元祐二年(1087年),西夏派使者贺哲宗登位,使者返回,尚未出境,西夏又派使者入境。朝廷知道他们有请求兰州、五寨土地的意思,大臣讨论守或弃尚未决定。苏辙建议答应西夏所请,朝廷便允许还西夏五寨。

元祐四年(1089年),权任吏部尚书。八月,奉命与刑部侍郎赵君锡出使辽国,任贺辽国生辰国信使。

拜相参政
元祐五年(1090年)五月,苏辙被任命为龙图阁直学士、御史中丞。十二月,任龙图阁学士。

元祐六年(1091年)二月,任中大夫、守尚书右丞。当时苏轼遭人排挤,乞求外任,苏辙也随兄连上四札,也乞外任,但未获准许。

元祐七年(1092年)四月,朝廷命苏辙代理太尉、充任册皇后告期使。六月,任太中大夫、守门下侍郎。十一月,朝廷因郊祀天地而特加苏辙护军,进封开国伯,实封食邑二百户。

连遭贬谪
元祐八年(1093年),哲宗亲政,新法派重新得势。

绍圣元年(1094年),门下侍郎李清臣主持科考,出题批驳元祐政事。他上书反对哲宗恢复熙宁新法,被贬官,削去职名任汝州知州。过了几个月,元丰时诸臣都在朝廷任职,再贬苏辙为左朝议大夫、袁州知州。未到任,又于七月降为左朝议大夫、试少府监,分司南京,筠州居住处分。苏辙治州有优异政绩,等到他被罢免离开,州里父老送别他的人都呜咽流涕,延绵数十里不断。八月,到真州时,作《阻风》诗。

绍圣四年(1097年)二月,苏辙又被贬为化州别驾,安置雷州处分。此时,苏轼也被贬为琼州别驾,昌化军安置。五月十一日,兄弟二人再次相遇于藤州,苏辙送苏轼赴海南。六月十一日诀别于海滨。

元符元年(1098年),移到循州安置。元符二年(1099年),作《龙川略志序》、《龙川别志序》、《春秋传后序》。

元符三年(1100年),宋徽宗即位,苏辙移永州、岳州安置,不久受任为濠州团练副使,岳州居住。十一月,复职太中大夫,提举凤翔上清太平宫。因有田产在颍川,便前往居住。

建中靖国元年(1101年)七月,苏轼在常州(今属江苏)去世,临终前以不见苏辙为憾。苏辙得知后,在悲痛中为其撰祭文,不久又作《追和轼归去来词》,其后作《东坡先生墓志铭》。

崇宁元年(1102年)五月,蔡京当国,党祸复起,苏轼等已去世的元祐党人,原追复官告并缴纳;苏辙等在世之人,并不与在京差遣。同年,削苏辙五官,降授朝议大夫。

崇宁二年(1103年),为避祸,苏辙独迁汝南。十月,朝廷罢苏辙提举太平宫之职。住在许州,又复授太中大夫退休。

潜居颍滨
崇宁三年(1104年)正月,苏辙在颍川定居,因感元祐时人所剩无几,于是筑室曰“遗老斋”,自号“颍滨遗老”,终日读书著述、默坐参禅,谢绝宾客,决口不谈时事,将所感皆寄托于诗中。

崇宁五年(1106年)九月,撰成《颍滨遗老传》及《栾城后集序》。

大观元年(1107年),著《论语拾遗》。

大观二年(1108年),苏辙复任朝议大夫,迁任中大夫。

政和元年(1111年),撰成《栾城第三集序》。

政和二年(1112年)春,游颍昌西湖,泛赮水,并有诗作。九月,以太中大夫职致仕。十月三日(10月25日),苏辙逝世,享年七十四岁。十一月,朝廷追复苏辙为端明殿学士,特赐宣奉大夫。原拟葬苏辙于眉州祖茔,但后来仍葬苏辙于郏县小峨眉山苏轼墓旁。

南宋绍兴(1131年—1162年)年间,因其子苏迟显贵,苏辙获赠太师,封魏国公;夫人史氏赠楚国太夫人。

淳熙(1174年—1189年)年间,追谥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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