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参烹彘
曾子之妻之市,其子随之而泣。其母曰:“女还,顾反为女杀彘。”妻适市来,曾子欲捕彘杀之。妻止之曰:“特与婴儿戏耳。”曾子曰:“婴儿非与戏也。婴儿非有知也,待父母而学者也,听父母之教。今子欺之,是教子欺也。母欺子,子而不信其母,非所以成教也。”遂烹彘也。(选自《韩非子.外储说左上》)
译文及注释
译文
曾子的妻子要到集市去,她的儿子边跟着她边哭,他的母亲(曾子的妻子)说:“你回去,等我回家后为你杀一头猪。”妻子到集市后回来了,曾子就要抓住一头猪把它杀了,妻子制止他说:“刚才只不过是与小孩子闹着玩儿罢了。”曾子说:“小孩子是不能和他闹着玩儿的。小孩子是不懂事的,是要靠父母而逐步学习的,并听从父母的教诲。如今你欺骗他,是教他学会欺骗。母亲欺骗儿子,做儿子的就不会相信自己的母亲,这不是把孩子教育好该用的办法。”于是就杀了猪把它煮了。
注释
曾子(前505~前432):曾参,春秋末年,鲁国人.孔子的弟子,字子舆,被尊称为曾子。性情沉静,举止稳重,为人谨慎,待人谦恭,以孝著称。曾提出"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的主张和"吾日三省吾身"的修养方法。据传以修身为主要内容的《大学》是他的作品。
彘(zhì):猪.
适:到……去
特:只.
非与戏:不可同……开玩笑.
子:你,对对方的尊称.
而:则,就.
非所以成教也:这样做就不能把孩子教育好
烹(pēng):杀.
女:通“汝”,你,你们。
反:通“返”,返回。
止:制止。
曾参:孔子的学生,也叫曾子
特与婴儿戏耳:耳:罢了。
婴儿:小孩子
有知:懂事
曾子之妻之市:之,到
其子随之而泣:之,她,代曾子之妻
妻止之曰:之,他,曾子
今子欺之:之,他,代曾子之子
顾反:回来。反:通“返”,返回。
子:孩子,子女(注意不是特指儿子)
耳:罢了。
文言现象
通假字
女
女通汝,你;如"女还"。
反
反通返,返回;如"顾反为女杀彘"。
古今异义
适
今常用义:适合。文中古义:往,到;如"妻适市来"。
特
今常用义:特别,特殊。文中古义:只是;如"特与婴儿戏耳"。
学者
今常用义:在学术上有一定成就的人。文中古义:学习的人;如"待父母而学者也"。
成教
今常用义:"成人教育"的简称。文中古义:完成教导,教好;如"非所以成教也"。
一词多义
还
⑴huán,动词,回去;如"女还,顾反为女杀彘"。"便要还家,设酒杀鸡作食"。(《桃花源记》)
⑵huán,动词,交还;如"手自笔录,计日以还"。(《送东阳马生序》)
⑶xuán动词,通"旋",回转,掉转;如"扁鹊望桓侯而还走"。(《扁鹊见蔡桓公》)
顾
⑴动词,回来;如"顾反为女杀彘"。
⑵动词,看;如"顾野有麦场"。(《狼》)
⑶动词,拜访;如"三顾臣于草庐之中,咨臣以当世之事 "。(《出师表》)
止
⑴动词,制止,阻止;如"妻止之曰"。"河曲智叟笑而止之曰"。(《愚公移山》)
⑵副词,同"只",只有;如"担中肉尽,止有剩骨"。(《狼》)
欺
⑴动词,欺骗;如"今子欺之"。
⑵动词,欺负;如"南村群童欺我老无力"。(《茅屋为秋风所破歌》)
子
⑴名词,儿子,女儿,泛指孩子;如"子而不信其母"。"生以乡人子谒余"。(《送东阳马生序》)
⑵代词,古代对男子的尊称,也用作表敬意的对称词。"今子欺之"。"孔子东游,见两小儿辩斗,问其故"。(《两小儿辩日》)
教
⑴动词,教育;如"是教子欺也"。
⑵动词,使,让 ;如"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出塞》)
信
⑴动词,相信;如"子而不信其母"。"愿陛下亲之信之"。(《出师表》)
⑵形容词,诚实;如"牺牲玉帛,弗敢加也,必以信"。(《曹刿论战》)
成
⑴动词,实现,完成;如"非所以成教也"。
⑵动词,成为,形成;如"场主积薪其中,苫蔽成丘"。(《狼》)
文言句式
1。判断句
⑴"待父母而学者也"中的判断主语"婴儿"省略,"待父母而学者"是判断谓语,"也"帮助判断;该分句可译为"(婴儿)是向父母学习的啊"。
⑵"是教子欺也"中的"是"是判断主语,"教子欺"是判断谓语,"也"帮助判断;该分句可译为"这是教导他欺骗别人啊"。
2。省略句
⑴省略主语
①"顾反为女杀彘"之前省略主语"我",代曾子的妻子,即"(我)顾反为女杀彘";该分句可译为"等我回来给你杀猪(吃)"。
②"特与婴儿戏耳"之前省略主语"我",代曾子的妻子,即"(我)特与婴儿戏耳";该分句可译为"(我)不过是跟孩子开玩笑罢了"。
⑵省略宾语
①"婴儿非与戏也"之中,介词"与"之后省略宾语"之",代"婴儿",即"婴儿非与(之)戏也";该分句可译为"孩子不能欺骗啊"。
②"是教子欺也"之中,动词"欺"后面省略宾语"之",代别人,即"是教子欺(之)也";该分句可译为"这是教导他欺骗别人啊"。
⑶省略介词
"妻适市来"之中,谓语动词"适"后面省略介词"于",表示"适"的处所,即"妻适(于)市来";该分句可译为"妻子从集市回来"。
寓意
曾参用自己的行动教育孩子要言而有信,诚实待人,这种教育方法是可取的。这篇文章告诉我们做任何事都要诚实守信,不能说了做不到和说谎。
教育子女要注意言传身教不能以欺骗作为手段,做任何事都要说到做到,不能说谎。要做到言必行,行必果,这样才能获到他人信任。以后不论做什么事情都要知道自己所做事情的后果,要为以后着想。以后自己不能做的事情就不能信口雌黄。
作者简介
韩非
韩非子生于周赧王三十五年(约公元前281年),卒于秦王政十四年(公元前233年),韩非为韩国公子(即国君之子),汉族,战国末期韩国人(今河南省新郑)。师从荀子,是中国古代著名的哲学家、思想家,政论家和散文家,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后世称“韩子”或“韩非子”,中国古代著名法家思想的代表人物。
著说
《韩非子》是战国末期韩国法家集大成者韩非的著作。
《韩非子》一书,重点宣扬了韩非法、术、势相结合的法治理论。韩非“法”、“术”、“势”相结合的理论,达到了先秦法家理论的最高峰,为秦统一六国提供了理论武器,同时,也为以后的封建专制制度提供了理论根据。
韩非的朴素辩证法思想也比较突出,他首先提出了矛盾学说,用矛和盾的寓言故事,说明“不可陷之盾与无不陷之矛不可同世而立”的道理。值得一提的是,《韩非子》书中记载了大量脍炙人口的寓言故事,最著名的有“自相矛盾”、“守株待兔”、“讳疾忌医”、“滥竽充数”、“老马识途”等等。这些生动的寓言故事,蕴含着深隽的哲理,凭着它们思想性和艺术性的完美结合,给人们以智慧的启迪,具有较高的文学价值。
韩非子生活于公元前3世纪,是战国后期韩国的王族,善著书。
韩非子生活的时代,韩国国势日益削弱,他出于爱国心,屡次上书韩国国王,建议变法,主张统治者应当以富国强兵为重要任务;但国王并没有采纳。于是,他根据历史上治国的经验教训和现实社会状况,写出了《五蠹》、《孤愤》、《内外储说》、《说林》、《说难》等十余万字的政治论文,辑为《韩非子》一书。他的这些论文在韩国不受重视,却传到当时的强国秦国,很受秦始皇的喜欢。秦始皇举兵攻韩国,韩国国王派遣韩非出使秦国求和,秦始皇留下他准备重用,当时任秦国丞相的李斯是韩非子的同学,深知韩非子的才能高过于他,出于嫉妒,于是向秦始皇进谗言诬陷他。秦始皇听信谗言,将韩非子投入监狱并毒死了他。
韩非子的主要著作《韩非子》是先秦法家学说集大成者的著作。这部书现存五十五篇,约十余万言,大部分为韩非自己的作品。当时,在中国思想界以儒家、墨家为代表,崇尚“法先王”和“复古”,韩非子的法家学说坚决反对复古,主张因时制宜。韩非子攻击主张“仁爱”的儒家学说,主张法治,提出重赏、重罚、重农、重战四个政策。韩非子提倡君权神授,自秦以后,中国历代封建专制主义极权统治的建立,韩非子的学说是颇有影响的。
韩非子的文章说理精密,文锋犀利,议论透辟,推证事理,切中要害。比如《亡征》一篇,分析国家可亡之道达47条之多,实属罕见。《难言》、《说难》二篇,无微不至地揣摩所说者的心理,以及如何趋避投合,周密细致,无以复加。
韩非子的文章构思精巧,描写大胆,语言幽默,于平实中见奇妙,具有耐人寻味、警策世人的艺术效果。韩非子还善于用大量浅显的寓言故事和丰富的历史知识作为论证资料,说明抽象的道理,形象化地体现他的法家思想和他对社会人生的深刻认识。在他文章中出现的很多寓言故事,因其丰富的内涵,生动的故事,成为脍炙人口的成语典故,至今为人们广泛运用。
评价
司马迁指韩非好‘刑名法术’且归本于‘黄老之学’,一套由‘道’、‘法’共同完善的政治统治理论。韩非总结法家三位代表人物商鞅、申不害、慎到的思想,主张君王应该用‘法’、‘术’、‘势’三者结合起来治理国家,此为法家之博采众长之集大成者。
秦始皇在初见韩非著作部份篇文内容就佩服地说:“寡人如果能见此人,与其同游谈论一番,那就是死也都无憾了!”在韩非死后,当代各国国君与大臣竞相研究其著作《韩非子》,秦始皇在他的思想指引下,完成统一六国的帝业。